近日,接陕西省档案局《陕西省档案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单》([2020]第24号),我院获得陕西省2020年省级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执法检查“优良”等次。
《反馈意见单》指出,检查组通过听取我院分管领导对档案工作情况的介绍,对照《陕西省省级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执法检查办法》质询相关问题、查阅有关佐证材料、抽查案卷、实地检查、综合评议、现场反馈等形式,形成了对我校的反馈意见。
《反馈意见单》对我校档案工作条件保障、档案基础业务工作、档案信息化建设等三个方面,给予了充分肯定。指出我校重视档案工作,档案工作纳入到了学院年度工作计划中,档案基础保障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;我校档案室认真履行对校内各职能部门形成的不同门类、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职能,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健全;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;库房、办公、阅览做到三分开,设施设备配备基本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。
《反馈意见单》同时对我校提出三点建议。一是按照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)第六条相关规定将学院档案室设置为档案馆。二是尽快完善设备仪器、实物类档案收集、移交、编目等管理工作;依据《全宗卷规范》(da/t-2012)尽快建立全宗卷。三是强化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,有计划地对室藏进行档案数字化,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。
据悉,陕西省档案局执法检查从2017年开始,检查按照“双随机一公开”要求,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,自执法检查以来我院首次被抽取为检查对象并获“优良”等次。